微信订阅号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印发《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以及人才认定地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租住符合条件区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规定面积、比例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方面,《实施细则》明确,经认定的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按照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100%、100%、70%、50%、50%给予补贴。人才认定地在县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在认定地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同时,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实际租住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补贴;超过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补贴。租金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