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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持续深化职称“双定向” 开通基层人才评价“专用道”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05-20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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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拓宽基层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及成长空间,提升基层人才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调动基层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9年以来,怒江州人社局在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持续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016人通过“双定向”评聘了高级职称,为稳固本土人才队伍、激发人才效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强化政策保障,把好基层人才评价“风向标”

  作为云南省首批开展“双定向”工作的地区,怒江州立足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围绕基本原则、范围对象、评审模式及管理服务等核心内容,研究制定《怒江州职称定向评价工作方案》,为“双定向”工作可持续、常态化开展筑牢制度根基。同时突出“定向”特点,从政策源头打破“一刀切”,结合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性,科学制定22个系列(专业)定向评审条件,逐级放宽学历、论文和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评价州、县、乡三级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为基层人才成长提供清晰指引,让基层人才获得更精准的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路径。截至目前,全州共有82人取得定向正高级职称,其中县级32人、乡镇级41人;934人取得定向副高级职称,其中县级312人、乡镇级479人。

  二、优化评价方式,畅通基层人才发展“快车道”

  打破同场竞技规则,对参加“双定向”人员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价,组建涵盖卫生、教育、工程、农业、林草、文化、新闻、党校等系列(专业)的定向职称评审委员会,将300余名评委专家纳入定向评审专家库,实行备案管理,3年进行一次轮换,每年开评前随机抽取组建年度评委会,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权威公正。此外,不断优化评审标准,构建多维评价体系,在丰富基层代表性成果认定的同时,严格把控评审质量与通过率,明确资格仅限本州使用,引导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深耕专业,促进人才发展与地方发展相结合,着力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人才队伍。

  三、深化评聘融合,激活基层人才队伍“新动能”

  遵循“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在不占现行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的情况下,单独设置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州级占比10%、县(市)级占比15%。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组织申报,取得资格即聘用在相应岗位上,实现评审与聘用无缝衔接。同时,充分考虑人才职业发展需求,鼓励符合常规评审条件的人员申报全省有效高级资格,两种资格履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的依据,进一步扩宽基层人才成长空间,让基层人才更有奔头、更有盼头,愿意扎根基层一线。

  职称“双定向”作为一项人才评价的单一政策,在优化人才结构、推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下一步,怒江州人社局将持续深化“双定向”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形成 “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的良性循环,为基层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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