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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外优青,宁波大学诚邀您的加盟

宁波大学 2023-01-09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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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宁波大学概况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化、计算机科学等10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59个。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国家资助

  1.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四、申请条件、限项要求及申报说明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学校岗位待遇

  (一)聘任岗位

  学术领军人才(A3)引进,直接聘为正高职称。

  (二)薪酬待遇

  1.享受“年薪制”70万元/年。

  2.按比例额外享受宁波市政府给予的薪酬补贴,补贴3年。

  3.享受宁波市科技贡献奖。

  (三)安家待遇(含上级部门人才奖励经费)

  不低于300万元。可选择低价优惠购买180平户型人才房+奖励经费,或者选择申领安居补助+奖励经费。

  (四)科研经费

  1.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

  2.到岗3个月后可直接认定宁波市甬江引才计划创新个人/青年创新个人,额外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

  (五)其他待遇

  1.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2.学校提供全装修的过渡人才公寓,拎包入住。

  3.享受宁波市在落户、出入境、医疗、出行等各方面优惠政策。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5.协助安置子女入学。

  六、引才目录及联系方式

  (一)引才目录

  各学院、研究机构引才需求目录详见附件1。

  (二)联系方式

  人才办联系人:钱老师,联系方式:0574-87600494,qianhuanhuan@nb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74-87609157,wangyouying@nbu.edu.cn;

  各学院人事秘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

  1.各学院、研究机构引才目录

  2.各学院、研究机构联系方式

  党委人才办/科技处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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